怎样才算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工业园区?如何构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工业园区?湖南省人社厅和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打造的湖南省地方标准《劳动关系和谐企业评价规范》《劳动关系和谐工业园区评价规范》给出了明确答案。近期,湖南省出台并实施这两项规范,标志着该省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和工业园区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迈上了一个新的台阶。
此次实施的两个评价规范规定了评价省级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工业园区的术语和定义、评价内容、评分标准、评价要求、评价方法和评价结果,适用于相应的申报、评审和复核工作。在社会广泛关注的劳动用工、劳动报酬、集体协商、社会保险与福利、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和职业健康、劳动争议调处、企业文化和责任、职工满意度等多个方面,这两个评价规范都明确了具体详细的评分细则,采用百分制计分。
对企业来说,三年内有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未履行劳动用工备案义务;拖欠职工工资;未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发生劳动保障监察严重违法案件,或发生因企业原因引发的集体性劳动争议纠纷;职工满意度在60%以下;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生态环境责任事故、质量责任事故或重大及以上职业病危害事故等情形的,在评价、复核时将被一票否决。对工业园区来说,如出现园区企业发生劳动保障监察严重违法案件;园区内发生群体性、突发性等重大恶劣社会影响事件;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生态环境责任事故、质量责任事故或重大及以上职业病危害事故;园区内企业或职工满意度在60%以下等任何一种情形的,也将被一票否决。
湖南省出台两个评价规范,旨在推进全省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工业园区标准化创建,促进企业及工业园区科学发展。湖南省人社厅目前正在联合相关单位抓紧出台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和谐工业园区的正向激励措施,完善相关评审程序,鼓励企业积极主动履行法律义务和社会责任,切实保障好职工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