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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企用工指导(开业指导)政策解读--就业服务篇

作者:珞创教育    日期:2022-08-11 10:40    浏览量:      

人才是企业持续发展的核心,那么如何识别人才、准确地选到人才就是每个企业需要解决的首要问题。

企业如何免费线上招聘?

1.可登陆全各级公共服务机构网站发布招聘信息;

2.可以通过微信搜索小程序“湘就业企业端”,在填写企业相关信息后,经审核可发布招聘职位信息;

3.可以通过“湖南省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管理平台”发布岗位信息;


企业如何免费参与线下招聘?

企业可以到全省各级人力资源市场进行用工登记,参与人力资源市场每周举办的免费招聘会;也可以到各级人力资源市场参加供需面谈,还可以到所在街道(乡镇)、社区(村)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发布招聘信息,

我省有哪些专项招聘活动?

企业可以参加人社部门组织的各类就业服务专项活动,发布招聘信息,参加专场招聘会

有大量用工需求的企业还可以通过人社部门,参与赴省内地区援企招工活动,开展岗位信息发布和赴外招聘。


企业招用劳动者可享受哪些惠企政策?

具体涉及市州的政策,详情请前往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就业服务部门进行咨询。

1.(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

企业(单位)依法参加社会保险,与持就业创业证(原就业失业登记证)且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不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足额支付工资的,可申请社会保险补贴,补贴的标准是企业为就业困难人员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之和。

2.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

小微企业招用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且依法参加了社会保险,并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按不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足额支付工资的,可申请社会保险补贴,补贴的标准是企业为高校毕业生缴纳的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之和。


3.劳动密集型企业和中小微企业一次性岗位补贴

2018年10月10日起,劳动密集型企业和中小微企业招用了持《就业创业证》的原国有企业下岗职工中的“4050”人员、残疾人、低保家庭人员、应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按月发放(不低于全市最低工资标准),并为其按时足额缴纳了一年以上社会保险费的,可申请一次性岗位补贴,补贴标准为1000元/人。


4.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

符合以下条件的小微企业最高可申请300万元、贷款期限不超过2年的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财政部门按规定予以贴息

一是属于《统计上大中小微企业划分办法(2017)》(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的小型、微型企业。

二是小微企业当年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数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的15%(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8%),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

三是无拖欠职工工资、欠缴社会保险费等严重违法违规信用记录。

5.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和补贴

(一)见习基地的建立和运行

1、申报条件。申报见习基地的单位必须是依法办理了工商注册或进行了法人登记的企事业单位。同时须满足以下条件:一是具有一定规模和良好的社会信誉;二是具备能持续提供一定数量和质量见习岗位的实力;三是有专门的施训指导人员并能够提供相应的见习、施训条件,且能按要求对高校毕业生见习进行有效管理;四是能够按规定为见习高校毕业生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五是自觉遵守有关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文件规定的其它事项。

2、申报程序。拟申报见习基地的单位将申请报告、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大型国有企业出具介绍信)、单位情况简介、见习岗位、见习管理办法、见习工作负责人和见习指导老师简历等资料提交至所在地人才中心,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认定,正式挂牌成为见习基地。3、管理与考核。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对见习基地进行考核。见习基地挂牌期限为三年,在挂牌期内见习制度完善、管理良好,且接收高校毕业生见习人数较多的单位,经考核合格可以继续挂牌;经考核不合格的单位,取消其见习基地的资格。

(二)毕业生参加见习办法

1、报名条件。我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对象是湖南生源、高校毕业离校且两年内未就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湖南生源”指入学前户籍在湖南省内的毕业生;“普通高校毕业生”指参加国家统一高考后被录取的大专及大专以上学历的学生。

2、报名程序。符合见习条件的高校毕业生,登陆湖南人才网(www.hnrcsc.com)或各级人才中心网站了解见习基地的岗位需求,下载并填写《湖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申请登记表》(附件1,一式三份),与毕业证、身份证、户口簿、《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空白件)或者就业失业登记证等有效证件一并提交所在地人才中心。各级人才中心对毕业生提交的资料进行初审和登记后,结合见习基地要求和毕业生意愿,向见习基地推荐。达成见习意向后,见习基地和毕业生签订《湖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协议书》(附件2)。见习高校毕业生可将档案转至所在地人才中心进行统一管理。见习期间,各级人才中心免费为见习高校毕业生提供档案管理等人事代理服务。见习基地于每年8月31日前将见习高校毕业生名单报至所在地人才中心备案。

三、见习基地对见习毕业生的接收与管理

(一)见习基地与参加见习的高校毕业生协商签订《湖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协议书》,明确见习岗位与职责、见习期限、见习待遇以及见习计划安排,明确双方权利与义务,并按规定为见习高校毕业生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二)见习期最长不超过一年,超过见习期仍继续使用的,按建立劳动关系处理。(三)见习期间,见习单位应建立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档案。内容包括:1、见习大学生花名册;2、《湖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申请登记表》;3、《湖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协议书》;4、《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空白件)或者就业失业登记证;5、发放生活补贴证明;6、高校毕业证复印件;7、身份证复印件;8、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证明;9、就业见习鉴定等。见习高校毕业生异动情况,应于每月31日前报当地人才中心登记备案。(四)见习期满后,见习基地负责对见习高校毕业生进行考核鉴定,并根据其实际表现和工作能力,出具《湖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鉴定表》(附件3),为用人单位招聘、选用见习高校毕业生提供依据。(五)见习结束后,见习基地正式录(聘)用见习期满高校毕业生的,单位应及时与其签订劳动(聘用)合同,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并及时将录(聘)用情况报各级人才中心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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